州人民政府
关于全州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情况的报告
——2024年10月16日海北藏族自治州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一、法定内容落实情况及实施成效
2020年以来,州政府紧紧围绕国家和省、州委决策部署,以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为指引,把稳就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首要民生工程,特别是州人大将就业工作列为《海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重要法制条款以来,全州上下进一步提高站位,按照“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扎实推进就业工作向好、向上发展。
一是高位推动责任有效落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聚焦“高质量充分就业”新部署新要求,州政府党组会、常务会多次听取专题汇报,对就业工作进行统筹调度和部署推进。健全海北州就业创业工作联动机制,建立以州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由37家单位组成的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部门职责进一步压实,累计促进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23.75万人次,城镇新增就业9544人,城镇登记失业始终控制在3.5%以内。
二是持续完善宏观政策机制。先后制定出台《海北州促进就业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海北州就业创业提质增效行动方案》《海北州促进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若干措施》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累计争取省级就业补助资金5.69亿元,确保37.71万人(次)享受就业政策红利;投入7127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扶持941名劳动者实现创业。完成5000㎡州级创业孵化基地主体工程建设和提标升级项目,投入2150万元债券资金完成4052㎡孵化基地综合服务业务用房建设。2024年减费让利1075万元;为345家企业4306人落实稳岗返还232.47万元;为符合条件的8931名困难人员代缴养老保险125.89万元;争取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奖励资金270万元,设立山东援建就业支援资金100万元,专项支持就业工作。
三是着力完善职业培训体系。开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17家,发挥2所中等职业学校功能,推动职业教育与产业需求对接互融。投资960万元,完成3000㎡州级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项目,通过300万元山东援建资金购置焊接、烹饪、导游等8个工种实训设备400余套(台),开展各类工种实训(培训)4000余人。2020年以来,累计开展挖掘机、装载机、焊接、中式面点等工种培训2.68万人次,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资金1932.8万元。2024年参加全省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2个参赛工种获银奖和优胜奖,海北州人社局荣获优秀组织奖。“十四五”以来,每年投入20万元山东援建培训资金开展就业创业能力提升培训,共组织100名高校毕业生和40名“双创”带头人参加“双创”能力提升培训。
四是有效提升就业服务质量。统筹推进“青海e就业”工作品牌创建,打造“互联网+铁脚板”就业服务体系,投入财政资金48.4万元,在全州214个村和28个社区安置就业联络员,实现“省-州-县-乡(镇)-村(社区)”五级联络服务体系全覆盖。门源、祁连两县建成规范化线下零工驿站并投入运行,促进灵活就业848人。落实人社干部“联县包片和包企联点”机制,“一对一”包联服务劳务派遣机构等就业示范点113个,选树培育人力资源引领示范点30名(个)。开展“人社服务进万家”活动,推行“直播带岗+现场招聘+流动服务”新模式,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系列招聘活动80余场次,提供就业岗位近3万个。发挥山东7个劳务输出工作站桥梁纽带作用和张掖友好合作城市协作机制,每年促进500余名海北籍劳动力在山东实现就业,争取落实10个山东事业单位岗位定向海北招聘。
五是多渠道开辟就业岗位。落实《海北州特色劳务品牌建设实施方案》,推动“门源富硒蕨麻”省级劳务品牌带动就业1万余人次。举办海北州第三届创业创新大赛,累计组织27家企业入驻州级创业孵化基地。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措施,促进全州60个就业帮扶车间每年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近400人,开发安置生态管护员等脱贫人口村级公益性岗位3337个,实施以工代赈项目6个,吸纳劳动力358人,发放劳务报酬416.01万元;累计帮扶脱贫人口务工就业28069人(次),落实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2483人248万元、省内务工补助3114人307.82万元。培育劳务派遣机构13家,劳务经纪人100余名,实现规模化输出2万余人次。成立“金门源拉面协会”,促进海北群众在全国开办拉面店486家,带动就业1348人。
六是依规落实公平就业制度。健全城乡劳动力平等就业机制,加大援助力度,消除就业歧视。2020年以来,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97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4674人;累计开发安置公益性岗位3898个,岗位补贴提高至每人每月2066元以上;促进8.4万余人次农牧区女性实现就业,帮助471名就业困难女性和2402名失业女性实现再就业,推进残疾人就业126人;通过公益性岗位兜底措施帮助77名退役军人实现就业;累计设立就业见习基地52家,每年吸纳100余名高校毕业生进行见习。全州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6658人,实现就业5925人,就业率达88.99%;招募960名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帮扶雨露计划毕业生实现升学就业536人,整体就业率在90%以上。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立案处理农民工工资案件101起,涉及劳动者1650人,清欠工资1960.37万元,结案率100%。
二、存在问题
总体来看,州政府按照工作部署和州人大调研、视察以及审议意见要求,主动作为,有力促进了全州就业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部门要求和群众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也面临一些实际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全州就业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州内政府投资项目吸纳本地劳动力就业能力较弱,州内民营企业社会保障不健全,“留人难”问题长期存在;二是职业培训针对性不强,部分职业培训内容与市场需求脱节,培训方式单一,“培训与就业”衔接不精准,劳动者参训后就业质量不高,培训效果不理想;三是职业技能水平评价工作滞后,全州范围内未建立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水平评价工作推动不力,培训与水平评价衔接不紧密,导致部分工种只有合格证、没有操作证;四是公益性岗位管理不规范,各县及州直各部门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动态监管、定期考核、实名认证等工作落实不到位,职业介绍、岗位对接、创业指导等就业服务滞后;五是全州规范化零工驿站打造不均衡,刚察、海晏尚未建成规范化线下零工市场,岗位收集、用工洽谈、候工等待、政策宣传等灵活就业服务质量有待于持续提高;六是部门间数据信息共享不畅通,户籍人口信息、社保、市监等信息等无法共享获取,导致出现基层数据统计质量不高等问题,影响了就业服务精准性和高效性;七是劳务派遣机构作用发挥不明显,全州共有劳务派遣机构13家,但就业带动效率低,引领作用不突出,尤其对重点群体职介作用发挥不佳;八是部分高校毕业生市场就业意愿不强,就业目光局限于机关事业单位考录聘用,高校毕业生就业任务艰巨。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一步,我们将在州委坚强领导下,在州人大的有力监督下,进一步巩固成绩,总结不足,以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总引领,认真贯彻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和州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坚持“实”字当头,“干”字为先,持续加大《就业促进法》宣传推进和贯彻落实力度,继续将“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谋全盘、抓重点、破难点、提亮点,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全力应对各类新挑战、新困难、新问题,着力构建以“青海e就业”工作品牌为牵引的“大就业”工作格局,确保“十四五”就业规划任务圆满收官,助力“十五五”规划高质量开启,有力确保就业大局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