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大常委会
关于视察全州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4年10月16日海北藏族自治州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一、总体情况
近年来,全州法院始终坚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紧紧围绕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履行民商事审判职能,努力化解民商事纠纷矛盾,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全州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发挥法定职能,服务地方发展大局。全州法院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建立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和市场手段,合力化解涉企、涉农等事关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21年以来审结民间借贷、金融借款案件1980件。贯彻落实“暖企”行动要求,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及时办理投资、买卖、租赁等各类合同案件2241件,有力地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
(二)强化服务意识,体现和谐司法理念。建立完善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做到快立、快审、快结,依法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院庭长办结民事案件9936件。强化内部监督,院庭长监管“四类案件”157件。全面落实院庭长“阅核”制度,“阅核”案件达到100%。落实审判质效常态化监管机制,组建“三评查一审核”团队,评查重点案件、裁判文书、庭审,持续巩固“程序空转”专项治理成果,案件审判质效和工作质效不断优化,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
(三)完善管理机制,提高民商事审判质效。加强运行管理,完善工作机制,对立案、送达、开庭、执行等环节进行有效衔接,实现审判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运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不断完善和落实网上立案、诉前调解、共享法庭、巡回审判等各项便民措施,2021年以来诉前调解9349件(调解成功6705件),司法确认3258件。巡回审判案件2644件,化解矛盾纠纷39件,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加大对进城务工农民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力度,帮助农民工追索欠薪841.6万元。积极落实减免优惠政策,与州民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实施办法》,为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1454.85万元,减轻了群众诉讼费用负担。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全州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审判力量严重不足,根据最高院相关要求,应配备书记员28名,法官助理28名,我州现有民商事审判辅助人员23名,基层一线法官长期超负荷工作,任务重、压力大(个别法官办案达到481件),影响了民商事案件审判质量和工作的创新发展。
(二)审判工作难度日益加大。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全州法院民商事案件受理数持续高速增长,三年来平均增加近13.19%。新类型案件和疑难复杂案件数量增多,案件专业性和技术性越来越突出,对案件审理质量、效果提出了更高要求,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电子取证难,异地执行难,这些问题一定程度上给审判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三)案件审理质效仍需加强。部分办案人员法律适用能力不足,对法律法规理解和运用不够准确、熟练,在处理复杂、新型案件时,缺乏有效的审判技巧和方法。诉前调解周期过长,调解质量不高,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个别案件裁判文书说理性不强,对证据的分析采纳情况缺乏明确清晰的表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判效果和司法权威。
(四)司法办案环境有待改善。一些部门和基层组织对发生在本部门和本地区的民商事纠纷,缺乏主动协调、积极配合意识,没有形成大调解工作合力。有些案件当事人外出务工,无固定联系方式,影响审理期限和办案效率,“执行难”等问题仍长期困扰民商事审判工作。部分基层法庭设施陈旧、办公场所拥挤。如门源县东川镇孔家庄法庭办公室与法官宿舍混用,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无法满足正常开展民商事审判工作需要。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增强大局意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州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民生摆在突出的位置,充分发挥法院审判职能和司法资源优势,加强对新形势下可能影响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及共性问题的调查研究,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妥善化解矛盾纠纷,聚焦“五个海北”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我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的司法保障。
(二)强化审判管理,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严格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对案件的立案、送达、排期、开庭、执行、结案、归档等环节进行全过程跟踪和动态监管,确保每个环节之间分工合理,流转顺畅。要加快审理执行进程,严格遵守审限规定,对确需延长审限的,严格审批手续,提高司法效率,防止案件久拖不决,久审不判。要完善“繁简分流”和速裁工作机制,依法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节约司法资源。要高度重视“执行难”问题,强化审执兼顾和执行监督,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切实维护当事人的胜诉权益。要推进司法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
(三)加大调解力度,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落实调解工作制度,规范调解程序,增强调解效果,将司法调解贯穿于庭前、庭中、庭后、执行等各个环节,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借助海晏“六小工作法”等做法,加强基层调解工作室建设,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积极构建“大调解”工作机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缓解基层法庭工作的压力。
(四)健全工作机制,建立良好的司法审判环境。要落实“八五”普法要求,加大司法宣传力度,通过开展以案释法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提升群众学法、守法、用法自觉性,增强诉讼权利和义务相统一意识,尊重和自觉履行生效裁判,维护司法权威,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法院审判工作的良好氛围。要不断完善便民诉讼措施,加大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力度,有效发挥基层法庭作用,打通司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全州法院要通过内部挖潜等方式,合理调配审判资源,增强民商事审判力量,落实院领导带头办案,努力解决“人少案多”矛盾。强化经费保障,加大对基层法庭硬件设施的投入,解决基层法庭办公用房少,不能满足审判实际需要的问题。强化科技支撑,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信息化覆盖的广度和深度,切实解决基层法庭信息化建设滞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