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刚察县人大常委会严格按照县委安排,牵头抓总、积极部署、周密组织、分类指导、加强督查,抓紧抓实抓细《村规民约》建设,推动全县31个行政村制定合法合规、务实可行、便于操作的“新村规”,为维护农牧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推进移风易俗、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乡村振兴、乡风文明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人大积极组织召开联席会议,认真分析短板弱项、梳理措施提质增效,明确了在修订完善过程中坚持党的领导,基层党组织和人大全程组织主持修订或推动工作,保证基层群众自治的正确政治方向,最大限度体现全体村民意愿,确保修订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实现了31个行政村全覆盖。
强化工作落实。2022年以来,结合各村实际,坚持“因地制宜、一村一约”的原则,通过组织学习考察、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订完善、召开村民大会、走访入户等方式,对每个阶段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明确了工作内容、安排了时间节点,并适时对修订完善工作开展调研指导,建立“积分制+红榜激励+黑榜约束”相结合的考评制度,召开村规民约会议70次、评定出红榜217户、黑榜34户、印制发放宣传册12127份、签订承诺书7434份,强化了落实效果。
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召开乡镇人代会、工作动员会、村民大会以及广播、微信群、标语、村务宣传栏、印制双语宣传册(彩页)、走访入户等多种方式,对新修订的村规民约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如吉尔孟乡制作发放1200面村规民约“顺口溜”宣传“小镜子”,通过“小镜子”照亮“大文明”,用“小村规”实现“大治理”,做到《村规民约》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积极引导村民强化“我制订、我参与,我承诺、我执行”的自我约束意识,让村规民约成为村民积极践行文明的行为准则,让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内容入心入脑,成为乡风文明、乡村治理、乡村振兴的助推器。
强化督查考评。县人大联合县委政法委、县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对《村规民约》执行、考评等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严格按照县委要求将督促指导工作主体责任落实到各乡镇人大,将考评结果纳入到乡镇、村目标责任考核内容,防止《村规民约》流于形式、成为摆设。同时,针对检查出的突出问题及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村规民约〉相关工作的通知》,对《村规民约》工作进行了再细化、再安排、再部署,确保扎实有效做好“后半篇文章”,不断推动基层自治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进一步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大动能,共同努力营造优良的乡村善治环境,促进村规民约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