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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察调研

省人大常委会委托青海师范大学来我州开展《青海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立法后评估调研工作海北人大

    根据《青海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方案要求和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5月26日,青海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教授、青海地方立法研究评估咨询服务基地副主任马兰花一行,专程前来海北州就《青海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开展调研。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兴辉陪同调研。


    在座谈会上,州人民政府向调研组汇报了海北州贯彻落实《青海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情况和全州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取得的成就、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各参会单位结合本单位职责职能就《青海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并立足海北实际,提出了《条例》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立法工作建议。

    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生态环境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州水利局、州农牧和科技局、州自然资源局,海晏县人大常委会,西海镇政府及西海镇城南社区、城西社区等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调研组一行还实地调研察看了海晏县有关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项目开展情况,马兰花教授对我州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表示回去后将积极归纳整理与会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和实地调研成果,准确反映《条例》在海北实施后的真实效果,形成符合客观实际、实事求是的评估报告,供省人大常委会下一步相关立法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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