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至26日,海北藏族自治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州人大常委会主任钱国庆、副主任马成贵、李旭贞、万扎西东主、钢夫,秘书长马安义及委员共24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钱国庆主持全体会议。

会议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章第三十八条至第四十七条内容。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关于《海北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的议案、关于《海北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关于《海北藏族自治州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审议讨论了《海北藏族自治州非遗产保护条例(草案)》《海北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修订草案)》《海北藏族自治州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修订草案)》条例文本。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关于海北州“十五五”规划编制情况的汇报、州人民政府关于州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州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议意见办理结果的报告、关于2025年项目开复工情况专项报告审议意见办理结果的报告、关于海北州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结果的报告、关于2024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议意见办理结果的报告、州红十字会关于红十字会工作情况的报告、州人大常委会关于红十字会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贯彻实施《青海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情况的报告、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州贯彻实施《青海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贯彻实施《海北藏族自治州高原型藏羊保护条例》情况的报告、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州贯彻实施《海北藏族自治州高原型藏羊保护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州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海北藏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资格变动情况的审查报告,确认个别代表资格。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向新任命工作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州委常委、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赵海平,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州红十字会会长哈文秀,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文全,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永洁,州纪委副书记、州监委副主任曾好及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州委组织部、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财政局、州农牧和科技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司法局、州文体旅游广电局、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州红十字会、州民族语言文字工作中心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还邀请海晏县金滩乡人大主席王晓玲、青海湖乡人大主席才让扎西、州人大代表王生霞、李玉珍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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