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上午,海北州人大常委会召开《海北藏族自治州社会治理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万扎西东主出席发布会并围绕《条例》制定的必要性、起草的过程和主要内容等作了介绍,州人民政府副州长李贤荣就全州贯彻实施《条例》作了安排部署。州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州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石生莲主持发布会。州人大常委会各副秘书长、州人大各专委会主任委员及州直相关部门、青海日报、西宁晚报、祁连山报社、海北广播电视台等省垣新闻媒体记者20余人参加发布会。
《条例》的制定颁布实施,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社会治理重要论述的具体举措,也是推进海北州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现实需要,有助于解决海北州社会治理工作面临的具体问题,对进一步提高海北州社会治理规范化、法治化和现代化水平,推动我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条例》于2024年9月26日经青海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批准,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条例》共分为七章四十七条。第一章总则,共八条。规定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治理体系等内容。第二章至第六章共三十八条,分别对公共安全保障和社会治安防控、矛盾纠纷化解、基层社会治理、保障促进措施等内容作了规定。
会议强调,一是各地各部门要带头认真学习贯彻《条例》,深入领会立法宗旨、立法精神,开展多层次的学习培训,增强贯彻实施《条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条例得到有效实施。二是新闻媒体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微信等平台,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报道,提高社会各界的知晓度和认知度,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各方面参与的浓厚氛围,为《条例》实施打下良好基础。三是《条例》的实施涉及范围广、关联度大,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不断强化法律监督,综合运用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代表视察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和掌握《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全力督促《条例》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