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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州人大常委会召开《海北藏族自治州水资源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

    8月15日上午,海北州人大常委会召开新修订的《海北藏族自治州水资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兴辉出席发布会并围绕《条例》修订的必要性、修订的过程、框架结构和主要内容等作了介绍,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尕玛才仁就全州贯彻实施《条例》作了安排部署。州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州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石生莲主持发布会。州人大常委会各副秘书长、州人大各专委会主任委员,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及州直相关部门负责人30余人参加发布会。

    《条例》的修订实施,对全州开展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更为完善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新修订的《条例》于2024年2月2日海北藏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24年5月24日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批准。

    《条例》共分六章四十七条。第一章总则,规定了立法目的、基本原则、政府职责、保护义务等九个方面的内容。第二章至第六章共三十八条,分别对水资源规划和开发利用、水资源节约与保护、水资源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作了规定。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贯彻实施《条例》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和州委决策部署上来,以贯彻实施《条例》为契机,强化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为加快我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强劲动力。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准确把握《条例》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做好“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这篇大文章。一要加强《条例》学习宣传,扩大《条例》的影响力。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结合“八五”普法工作,认真组织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开展多层次的学习培训,使相关执法人员和行业从业人员都能真正学懂弄清,切实掌握《条例》所调整的法律关系、管理措施、执法程序和处罚标准,有效提升执法水平。各级新闻媒体要加强宣传引导,对《条例》及其贯彻实施情况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和引导,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水资源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二要明确责任加强协作,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把贯彻施行《条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实抓好。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担当起统筹协调、强化管理、严格执法等法定职责,着力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责,互相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条例》的贯彻实施。三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条例》落到实处。各地各部门要带头严格执法,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以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尊严和权威,真正形成全州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不断强化法律监督,综合运用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代表视察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和掌握《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全力督促《条例》的贯彻落实。

    发布会邀请中新网、新华网等中央驻青新闻单位,青海日报社、西海都市报、祁连山报社、海北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记者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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