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至7日,海北藏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常委会主任杨海龙,副主任马成贵、苏东曲、李旭贞、万扎西东主、王兴辉,秘书长马安义及委员共35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杨海龙主持会议。
会议学习了《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2022年度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上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中央及省级环保督察整改完成情况以及黄河流域“体检”和发现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工作报告、木里矿区(江仓一号井)恢复治理暨祁连山南麓海北片区生态环境整治情况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工作报告、沿青海湖北岸草原环境综合整治情况的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州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2023年全州重点生态环境保护情况的视察报告。听取了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依法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的决议(草案)的说明,并表决通过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依法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的决议。
会议指出,常委会组成人员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对听取和审议的各项报告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州人大各专门委员会要进一步归纳整理,下发审查意见,督促整改落实,持续跟踪问效,适时听取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会议强调,要牢牢把握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要毫不动摇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规范履行好人大法定会议程序,推动法定职责得到全面落实、法定义务得到有效履行、法定权力得到充分保障;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带头履职尽责、积极参加人大各项会议活动,努力把常委会建设成为依法履职的“工作机关”、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代表机关”。坚持严管厚爱、以人为本,建立健全干部的关心关爱机制,不断提升人大自身建设。
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韩石为州人民政府副州长、景占旭为州乡村振兴局局长、才让闹吾为州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接受殷茂文辞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职务请求,决定免去才让闹吾州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免去陈杰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汤继文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任命张劲松为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援青),免去吴有义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会议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了新任命人员宪法宣誓仪式,副州长韩石领誓。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曹际强、州监察委员会委员迟方建、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青武、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易钧,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州委组织部、州财政局、州应急管理局、州生态环境局、州自然资源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