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员会欢迎您!N/A 返回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门户网站
理论讨论

海北中院审判委员会专题学习《海北藏族自治州社会治理促进条例》

    近日,海北中院召开2024年度第25次审判委员会(扩大)会议,专题学习《海北藏族自治州社会治理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文全主持会议,审判委员会委员参会,各业务庭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条例》的制定,是州委、州人大、州政府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具体举措,也是推进海北州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现实需要,对推动解决海北州社会治理工作面临的具体问题,进一步提高海北州社会治理规范化、法治化和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全州法院要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施行。认真学习《条例》内容,结合法院工作实际逐条研究,对标对表法院职能定位,准确把握《条例》核心要义,落实责任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贯彻落实《条例》指导意见。要以能动履职促基层社会治理。人民法院要主动作为,不等不靠,积极融入社会治理大局。进一步增强“三治”理念,在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制度上积极参与。强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法院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审前环节,不断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要加强社会治理法治保障。坚持公正司法,依法审理各类案件强化执法监督,构建开放透明的阳光执法司法机制。要充实完善法治宣传制度,通过巡回审判、公开审判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法律知识,促进社会依法治理。加强府院联动,善于从个案、类案中发现社会治理在组织、制度、运行和保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完善治理、防范风险、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在审判过程中发现社会治理方面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推动全州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上篇新闻:

下篇新闻: 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巡视工作专题集中学习和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