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加快我州生态立法工作进程,推动全州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和湿地保护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经州委州政府同意,3月27日至4月6日,由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兴辉、州政府副州长马如祥带领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州人大农牧环保委、州生态环境局、州林业草原局等部门和生态环保部政策研究中心相关负责同志赴重庆市、贵州省等地进行考察学习,借鉴吸纳重庆、贵州等地在生态保护立法、环境保护及利用等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
海北州考察组一行先后在重庆市南岸区广阳岛、雅巴洞江滩长江消落段、武隆区芙蓉湖湿地、仙女山林场、重庆城市规划展览馆、贵州省贵阳市、黔南州荔波县、安顺市西秀区、平坝区等考察了生态立法、生态保护、生态旅游、生态教育、生态研学、生态移民及乡村生态风貌管控等工作。在贵州省贵阳市通过召开座谈交流会就生态立法、湿地保护、国家公园建设、污染防治、生态产业发展方面与贵阳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和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
期间,考察组通过组织召开工作小结会、座谈会、总结会等形式,对考察期间的工作纪律、自身安全、工作方式方法等提出了要求。考察组组长、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兴辉指出,在充分借鉴重庆、贵州等地经验做法的同时,要立足海北实际,加强条例起草过程中的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工作,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使生态立法更符合海北实际、顺应海北民意。同时,要充分把握立法的针对性、前瞻性、操作性和实效性,确保立法与海北发展规划相辅相成、纵深推进。考察组副组长、州政府副州长马如祥强调,要结合海北生态实际,总结提炼重庆、贵州等地的生态保护与利用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借鉴应用,取长补短。要撰写高质量的考察报告供州委州政府参考,不断强化生态产业打造过程中的法治意识、标准意识、创新意识,为海北生态环保和生态旅游发展提供更多接地气的意见建议。
在总结会上,各成员结合自身实际,对考察过程中的所思所想所悟相互进行了交流探讨。大家纷纷表示,此次考察开阔了眼界、增长了见识,回去后要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海北生态保护立法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以实际行动助推生态文明思想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