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晏红,女,汉族,中共党员,现任刚察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海北州十五届人大代表和刚察县第十七届人大代表。1985年参加工作以来,她一直扎根在基层法院从事审判工作40年,作为一名州县两级人大代表和基层法院院长,她始终把能动履职、公正司法作为自己的重要使命,把司法为民作为自己的责任担当,把为民排忧解难作为自己的职责所在,用奋斗和拼搏,带领干警将刚察县人民法院建设成为一个公正高效、群众满意的新时代人民法院。
坚持党的领导,勤勉学习,提升履职能力
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的审判机关,审判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王晏红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在持续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的同时,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和新的法律法规,主动向县委、县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请示汇报重要案件、事件,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生态环境资源审判、民商事审判等工作情况,积极参加县人大组织的各项活动,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特长,为司法工作建言献策。
依法履职尽责,小案精办,维护公平正义
无论是当法官,还是院长,王晏红始终坚守“小案不小办”的理念,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她始终从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困难入手,耐心倾听群众的诉求,抓住要害,答疑解惑,力争情理法统一。近年来,她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90件,并在庭审期间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庭审,增进代表委员对审判工作的了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她狠抓审判执行监督管理,以核心指标为抓手,定期督促各类指标完成情况,审判执行多项指标跻身全州法院前列。
深入基层调研,联系群众,注重成果转化
调查研究是解决问题的“金钥匙”,也是司法创新的重要载体。王晏红严格落实“1+10”联系基层服务群众工作机制和“四下基层”要求,多次赴辖区村社和办案一线进行调研,并走访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耐心听取人民群众和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梳理群众反映的实际困难,协调各方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她每次在案件审理和基层调研中总是主动发现问题、提炼问题,撰写了多篇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和诉源治理等方面的调研文章,《关于深入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提升诉源治理效能的研究的调研报告》被《青海审判》刊发。同时,她结合自己的所学所得,在全院干警大会、联点村和全县村(社区)干部及部分村级后备干部培训班中,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各项政策进行宣讲,使理论研究成果更好地指导实践、服务群众。
践行“如我在诉”,释法析理,多元化解纠纷
诉源治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司法领域的实践延伸,也是人民法院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局的必然要求。近年来,王晏红多次向县委、县政府和县委政法委汇报诉源治理、多元解纷方面的工作,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先后在全县各乡镇、县妇联、县交警大队设立了法官工作室、巾帼工作室、共享法庭,并联合各金融机构设立金融纠纷调解工作站,在哈尔盖镇果洛藏秀麻村、沙柳河镇城南社区创建“无讼村(社区)”示范点,组织法官带案“下沉”,到乡镇、村社、牧区草场开展巡回审判,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干部、网格员等开展调解工作,通过“法院+N”多元解纷模式,推动形成多元解纷的最大“同心圆”,努力实现“1+1>2”的解纷效果。
念民之所忧,行民之所盼。王晏红始终牢记职责使命,站稳人民立场,与群众心连心,用心为民代言,倾力排忧解难,以担当作为架起党群“连心桥”,赢得群众信赖与赞誉。